商品住房全装修应将细则“做实”

icon 2017-06-05 09: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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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装修按什么标准进行?权威消息来了。6月2日,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南宁市商品住房全装修分级指南》明确:为提高商品住房全装修的质量,全装修将分为A、B、C三个等级。开发商在商品住房销售现房,要公开展示全装修样板房,明确交付内容和标准。

  全装修是我国商品住房发展的一大趋势。对于消费者来说,既省去了亲自操办的精力和时间,还可避免装修扰民、邻里纠纷,也不用和装修公司“斗智斗勇”了。但是,正如一些市民所担心的,虽然《指南》明确了全装修的等级及价格区间,可开发商用什么材料却不得而知,会不会存在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的情形?

  这样的担心并非多余。这些年,一些地方推出的全装修保障房,一些开发商推出的所谓精装房,频频因成为“闹心房”“黑心房”而被曝光。如电线载荷不够、开关插座质量不过关,实木包裹的门框松动脱落、墙面大面积发霉等,这就是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的结果。

  事实上,早在2002年,原建设部就曾经出台了《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其中明确提出了商品住房装修的技术标准。这个标准虽未强制推广,但装修用的各种材料,如地板、水泥、瓷砖等都有相应的技术标准。

  但现实中,除了开发商以次充好之外,出现装修质量的因素还有很多,如对装修公司选择不当、监管不力,更是直接影响装修效果。

  所以,发布《指南》只是第一步。对于分级细则中“虚”的部分,应尊重民意,引入专业机构将其做实;而对于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应未雨绸缪,拿出针对性的措施,比如对全装修写入购房合同加以规范,强制开发商对装修质量投保,像重视住宅建筑质量一样对装修质量全程监管、阳光验收,也可对装修后的价格进行论证,真正将全装修这件好事做好,让消费者放心、满意。(来源:南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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