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快讯|2021年厨卫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摘要: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厨卫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厨卫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厨卫电器产品是指在厨房或卫生间使用的家用电器,其产品质量与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密切相关。本次抽查了518家企业生产的545批次厨卫电器产品,涉及吸油烟机、厨房机械、电磁灶、电热水壶、电烤箱及烘烤器具、洗碗机、储水式电热水器等7种产品。其中1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无证无照生产或未加贴有效能效标识,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共对514家企业生产的540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103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1),不合格发现率为19.1%。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不合格企业20家,有7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13家企业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吸油烟机不合现格发率为18.5%。(二)厨房机械不合格发现率为10.5%。(三)电磁灶不合格发现率为54.1%。(四)电热水壶不合格发现率为18.3%。(五)电烤箱及烘烤器具不合格发现率为6.8%。(六)洗碗机不合格发现率为3.8%。(七)储水式电热水器不合格发现率为14.6%。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做好如下工作:(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二)开展质量专项治理。(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四)加强质量技术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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