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设立环球设计大奖助力城市创新发展,总奖金达100万美元
摘要:深圳环球设计大奖旨在发掘和发现独具前瞻力、创造力、驱动力、影响力的设计师及优秀设计作品,甄选其中的优秀者加以表彰。同时,通过举办设计奖,促进世界各国设计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创意设计的产业化发展以及创意设计理念的推广, 吸引全球优秀设计师...
4月21日下午,深圳设计周开幕首日,环球设计大奖发布仪式在南山博物馆举行。
深圳环球设计大奖由深圳设计周组委会主办,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促进会承办,国际设计理事会(ico-D)等国内外专业机构协办。该奖项旨在发掘和发现独具前瞻力、创造力、驱动力、影响力的设计师及优秀设计作品,甄选其中的优秀者加以表彰。同时,通过举办设计奖,促进世界各国设计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创意设计的产业化发展以及创意设计理念的推广, 吸引全球优秀设计师参与深圳设计事业。
首届奖项主题与设计周相同:面向未来的设计。个人或团体均可报名参评,目前主要针对工业产品类设计,总奖金达100万美元,设全场大奖1个,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10个,其中全场大奖奖金高达20万美元。
深圳环球设计大奖是深圳“设计之都”品牌建设和推广的重要内容,希冀打造全球设计界的权威平台,提升深圳设计的国际影响力,通过5至10年的努力,打造成为全球“设计界的奥斯卡”。
深圳环球设计大奖相关章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设计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办公室
支持机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创意城市网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办公室,负责联络设计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支持机构;指导秘书处和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统筹协调颁奖典礼有关工作;协调处理法律纠纷;统筹海内外推介和新闻宣传。
秘书处:设在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促进会,专职运营奖项的行政、财务、文案、宣传推广、接待与后勤保障。
学术委员会:由深圳设计周学术委员会兼任。负责推荐评审委员会,对深圳环球设计大奖重大事项提供专业意见,确保奖项的学术水准。
评奖时间、资金
每年举办一届。2017年首届深圳设计周举办期间,发布首届深圳环球设计大奖全球征集公告,2017年9月30日截止征稿。2018年深圳设计周期间举行颁奖典礼。奖金和组织经费,由深圳市政府支持。
一 奖项设置
(一)面向所有参赛者,设置奖项如下:
全场大奖1个,奖金20万美元
金奖2个,每个奖金10万美元
银奖4个,每个奖金5万美元
铜奖10个,每个奖金2万美元
(二)面向深圳设计机构和个人,设置奖项如下:
最具人气奖1个,每个奖金2万美元
最具匠心奖1个,每个奖金2万美元
最具前瞻性奖1个,每个奖金2万美元
最具成长性奖1个,每个奖金2万美元
最具商业价值奖1个,每个奖金2万美元
最具环保理念奖1个,每个奖金2万美元
最具市场潜力奖1个,每个奖金2万美元
最具创新意识奖1个,每个奖金2万美元
最具社会责任奖1个,每个奖金2万美元
最受传媒关注奖1个,每个奖金2万美元
以上奖项可根据每年参赛情况进行调整。
二 参评对象
参评主体可以为个人或团队。
其中,面向深圳设计机构和个人深圳设计师奖项,深圳设计师指在深圳注册成立设计机构、或在深圳从事设计行业,并持有有效深圳居住证或深圳居民身份证的个人。
深圳设计机构,指在深圳注册登记的法人机构。
本奖项不接受概念性,或尚未商业开发的作品,以及展示类作品、模型、效果图等。
三 评审程序和评审委员会的产生
深圳环球设计大奖分为初审、终审两个环节。
由支持机构推荐的作品,自动进入终审环节。未获推荐的作品,由组委会组织初审团进行审查认可后进入终审。初审团由7位具有行业知名度的设计师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9名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城市的国际一流设计师组成,经支持机构和学术委员会推荐,由组委会在全球范围定向邀请。所有评委的个人资料于终审前一个月在官方网站公布。评审委员会主席由全体委员在首次评审会议上选举产生。
评审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每次评审会议、控制评审流程、发布最终结果。
评审实行回避制。评委作品不能成为当届评审对象。
四 评选标准
(一)具有原创性、实验性和探索性的设计作品,具备前瞻力,提出未来发展创见;
(二)具有公共性、实用性和环保性的设计作品,具备循环力,提出城市生活理念;
(三)具有开拓性、促进性和革新性的设计作品,具备驱动力,提升产业发展效率;
(四)具有观念性、学术性和综合性的设计作品,具备影响力,引发国际间的广泛关注与影响。
五 参赛事宜
(一)组委会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作品的完成时间参照每届征集细则。
(三)无论作品是否参加过其他国际赛事或展览,均可参评。
(四)参赛者国籍不受限制。
(五)所有参评作品须符合大奖主旨、主题,主办机构有权拒绝任何对各国文化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参评要求的作品。
(六)参评者作品必须是参评者本人(或团队)创作的作品。凡参加本奖项的设计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利内容,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一切后果由参评者(或团队)自负。
六 有关版权事宜
依据本章程规定,主办单位有绝对权利处理、展示或以任何方式利用参评作品,以进行有关奖项的合理活动,包括使用参评作品于刊物、网站、数码光碟、书本、电脑软件发布、展览,及任何其他合适的活动、场合及印刷刊物。
依据本章程规定,主办单位有权刊登及出版本次活动作品,作宣传之用,不再另付稿酬。
七巡展和出版
(一)将视情况举办获奖作品展览。
(二)每届评奖活动结束之后,出版《深圳环球设计大奖入围作品集》(中英文),内容囊括所有获奖作者及其获奖作品。版权归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办公室所有。
八 后期扶持和宣传包装
(一)为鼓励获奖者来深圳创业、共同提高深圳的设计水平,未来将根据深圳市的相关人才引进或扶持政策为其提供支持与协助;同时,通过项目合作、进驻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方式协助获奖者在深圳开展业务,开拓中国市场;
(二)组织媒体对获奖者和获奖作品进行专题宣传。
九 申诉
(一)评审委员会有绝对权力,决定参评作品是否入选及获奖,或取消其评奖资格,或将作品重新归类。
(二)如参评作品未达到标准或水平,主办单位有权保留部分奖项空缺。
(三)参赛者如对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有异议,可通过秘书处向组委会办公室申诉,由组委会组织仲裁委员会审议裁决。
十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评审委员会及参评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评审委员会,均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评作品的完好无损和安全。
(二)凡报名参加本奖项的机构或个人,均视为自动接受本活动的程序、规则和条件。
(三)本章程若有未尽事项,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十 章程的修改
包括参评者在内的海内外设计行业所有专业从业人员,均可向组委会办公室提出对本章程的修改意见。由组委会办公室保留决定权。
十一 特殊说明
深圳市政府仅为本项目提供资助。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人员、评委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活动期间的行为及表达的任何意见、研究成果、结论或建议,均不代表深圳市政府的观点或立场。
组委会保留暂停、延期或终止本奖项所有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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