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国标如何规范空净市场
摘要:2016年3月1日起, 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行业,为用户提供了更加明晰、专业的购买意见。在空气净化器新国标中,明确了影响空气净化器净化效果的四项核心指标,即CADR(洁净...
2016年3月1日起, 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行业,为用户提供了更加明晰、专业的购买意见。在空气净化器新国标中,明确了影响空气净化器净化效果的四项核心指标,即CADR(洁净空气量)、CCM(累计净化量)、能效等级及噪音标准,其中,尤为新增的CCM指标即累计净化量,体现的是空气净化器的“持续净化能力”,成为空净新国标内容的一大亮点。
据了解,这是该标准即2008年以来的首次修订,不仅重新调整了相关指标,更采用了更科学也是国际通用的核心指标来衡量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果和性能。据专家表示,新国标出台,对原本鱼龙混杂、虚假宣传严重的空净市场起到了规范作用。这不仅将促进空净行业整体升级,这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消费者而言也都是大有裨益的。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分析一下今天发布实施的空气净化器新国标与老国标相比,究竟有哪些特殊之处。
特点一:新增CCM(累计净化量)标准
消费者不禁要问,为什么要增加这样一个累计净化量的指标的。其原因就在于,空气净化器不同于其他家用电器,需要定期更换滤网,因为滤网在净化过程中的性能是会衰减的,而CCM指标就是此次标准的亮点,通过科学的方法来考核空气净化器滤芯的衰减程度,通过技术指标的比较,来促使企业优化技术,生产使用生命力更持久的空气净化器产品,降低消费者的使用成本。
CCM是指CADR值衰减到50%时,累积净化污染物(颗粒物或甲醛)的总重量,单位为mg。其中,颗粒物CCM用P表示,共分为四级,从低到高分别为P1、P2、P3、P4,对应净化颗粒物的总重量分别为3000-5000mg、5000-8000mg、8000-12000mg、12000mg以上,最高级为P4。甲醛CCM用F表示,同样共分为四级,从低到高分别为F1、F2、F3、F4,对应净化甲醛的总重量分别为300-600mg、600-1000mg、1000-1500mg、1500mg以上,最高级为F4。
此外,从选购的方面来讲,“洁净率高达99%”、“瞬间换气”等字眼也由于CCM值的普及与推广,逐渐被人们所认清,大多数空气净化器的洁净率几乎都能达到99%这一指标,但是,从市场上的使用角度来说,这洁净率较为片面,其不能合理反应出一款空气净化器的真实性能,以及滤网的使用寿命。
特点二:关注噪音数值
噪音标准的加入体现了新国标对于中国用户使用体验的重视,由于家用空气净化器与生活息息相关,其噪音数值也直接影响了用户的日常生活。而我们提到的噪音指的是当空气净化器达到最大CADR值时,对应产生的声量。
新国标规定,当CADR≤150m³/h时,机器噪音应≤55分贝,当150450m³/h时,机器噪音应≤70分贝(吸尘器工作的声音)。CADR值的越来越高,机器内部风扇必定要提高转速,这样噪音就会随之升高,噪音标准的规定,约束的CADR值的盲目提高。
特点三:能效等级评定
从定义来看,净化能效是CADR洁净空气量与额定功率的比值,分为颗粒物净化能效及甲醛净化能效。当颗粒物净化能效值达到2时,此时为合格级,当比值达到5时,此时为高效级。而对于甲醛净化能效,当比值达到0.5时,为合格级,当比值达到1时,为高效级。也就是说,能效等级用来衡量空净的使用能耗,等级越高越节能,约能节省用户在使用过程的支出。
特点四:规范命名方法
本次新国标也规范了空气净化器的命名方法,如JHQ300A、JHQ300/150A,其中第一个数字指的就是净化固态污染物如PM2.5的能力,后一个数字就指的是净化气态污染物如甲醛的能力。这样的命名方法不仅可以让产品名称更加规范,也可以让消费者在选购时一目了然,极具可比性。
经过上述分析,我们得知,在新国标实施后,优秀的空气净化器应该具备“三高一低”的特质,即高CADR值+高CCM值+高净化能效+低噪音。由于新国标对于产品技术的各方面要求较高,以往能达到高级标准的产品,在空净标准下,已不能显现出明显的优势,对于空净企业来说,此次新国标施行也带来了一次技术革新的挑战。
也就是说,新国标正式实施,不仅可以规范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专业透明的选购依据,打消用户对于空净产品的不信任感,还可以加速行业洗牌,刺激企业研发尖端技术,精益求精,与此同时淘汰低端品牌,加速整个空净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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