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37.74亿元
摘要:11月20日,东方雨虹(002271)发布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新浪家居讯 11月20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271)发布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青光银松岭高保字第2021011号),公司为光大银行青岛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上海徐汇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1100520210000271),公司为农行上海徐汇支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工程公司”)之间约定办理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前述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5,400万元。
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保证函》,公司为花旗银行北京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虹致”或“借款人”)之间融资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函签署之日起直至最后一个还款日起满三年之日或借款人在融资协议项下所有应付金额都以令花旗银行北京分行满意的方式偿还之日这两个日期中较早发生之日终止。前述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等值美元5,000万元,约合人民币31,945万元。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北京银行杭州分行与公司下游经销商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月阳”)之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杭州月阳通过以其全部个人财产为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及向公司转让其具有合格凭证的债权这两种形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04882_001),公司为北京银行宁波分行与公司下游经销商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雨晴”)之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浙江雨晴通过以其全部个人财产为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及向公司转让其具有合格凭证的债权这两种形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与北京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06036),公司为北京银行宁波分行与公司下游经销商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宁波雨虹通过以其全部个人财产为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及向公司转让其具有合格凭证的债权这两种形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7,354.59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82%。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4,695.79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27%;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658.8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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