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下乡产品经销网点备案办法即将出台
摘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文件)的指示精神,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推动...
新浪家居杨轶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文件)的指示精神,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推动建材下乡试点的通知》,确定在山东、宁夏两地先行开展建材下乡(水泥)试点。《通知》中说明,作为农房建设的基础建材产品―水泥将成为试点期间下乡的品种,并要求两试点地区有关政府机构积极落实、部署,联合六部委协同推进试点工作。
据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秦占学副会长介绍:《通知》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积极推动与促进的建材下乡政策,在历经一年的调研、积累、加温后,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是建材下乡政策最终出台的前奏,而产品和经销网点的准入机制也被提上日程。为了严格监控下乡产品的销售渠道和网点、严防假冒伪劣水泥流入农村市场,试点方案中将推行建材下乡经销网点备案制。目前,商务部已经委托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起草《建材下乡经销网点备案办法》,《办法》的推出将会大大提高水泥下乡经销者的准入门槛,有效地保证建材经销者的交易信誉及下乡水泥的质量。秦占学副会长还表示,六部委此次对“建材下乡”水泥试点高度重视,商务部姜增伟副部长也于近日对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的汇报文件做出重要批示,要大力鼓励和支持协会开展的建材下乡推进工作。为了使这一惠及亿万民生的既定政策尽快全面出台,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接下来还将积极配合六部委,聆听企业与农民声音、总结试点经验,继续深入开展建材下乡的相关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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