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国家装行业“金钻奖”评选标准
摘要:2016年度中国家装行业“金钻奖”评选标准
一、2016年度中国家装行业“金钻奖”
1、中国家装行业2016年度代表性优秀品牌企业。
2、企业成立年限不少于10年。
3、在全国不少于10 个以上的省份建有直营分支企业,分公司(不含加盟公司)。
4、企业年营业额 2016年度预计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5、企业直属及分支机构员工总人数在1000人以上。
6、企业在所在省份主要城市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居前三位。
7、2016年度在中国家装行业市场综合表现特别优秀,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客户数量,施工品质,设计水平,服务品质,材料体系,互联网建设,价格体系,诚信经营等方面,具备年度行业标杆性品牌企业的全面要素。
8、无恶性经营行为,在全国主要城市的主要媒体上无恶意伤害消费者类负面报道及消费者投诉的家装企业。
二、2016年度中国家装行业“金钻奖·投资价值品牌”
1、成立年限5年以上。
2、企业管理规范,财务体系健全、透明,纳税记录良好。
3、企业成长性良好,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
4、企业发展模式清晰,发展空间值得预期。
5、企业管理团队稳定,思路清晰。
6、全国(省)分支机构发展迅速,2016年度新增分支机构10家以上。
7、对资本合作具备完整思路。
三、2016年度中国家装行业“金钻奖·互联网家装品牌”
1、成立时间3年以上。
2、2016年度综合营业额(含家装营业额,网站广告营业额,网站材料销售营业额等)5亿元人民币以上。
3、网站日均点击量超过3万次。
4、网站日均签约量不少于100单。
5、线下施工超过1000户。
6、发展模式具备互联网家装行业领先性。
7、媒体曝光率居互联网家装行业前5位。
四、2016年度中国家装行业“金钻奖·绿色环保品牌企业”
1、成立时间5年以上。
2、2016年度在注册省市综合排名前五名以内。
3、2016年度施工品质优良,无施工质量投诉及相关负面报道。
4、施工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得力。
5、所使用材料(主材、辅材)均为绿色环保材料,且材料使用检测制度完备。
6、2016年度在主辅材体系中至少有一种为新型绿色环保材料。
7、在2016年度各级检测中无任何超标记录。
五、2016年度中国家装行业“金钻奖·整装品牌企业”
1、成立时间5年以上。
2、整装品牌化运作3年以上。
3、2016年度在注册省市综合市场排名前6名以内。
4、2016年度整装产品销售额人民币2亿元以上。
5、施工质量良好,全年无施工质量投诉及相关负面报道。
6、2016年度产品整装率超过90%,材料配套固定率超过85%。
六、2016年度中国家装行业“金钻奖·优秀施工品质企业”
1、2015、2016年度自行完成施工产值2亿元以上。
2、2016年度自有施工班组100支以上(接受公司管理,在公司注册二年以上)。
3、2016年度自有施工人员500人以上(在公司注册的员工)。
4、2016年度完成家装施工工地800个以上(名录)。
5、2016年度施工家装工地优良率95%以上。
6、企业有完整且不低于和行业标准的施工标准体系。
7、企业拥有实施年限3年以上的施工管理体系(制度)。
8、2016年度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合同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
9、企业三年内参与过省级以上行业施工标准的制定。
10、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提报后不得再进行补充或修改,弄虚作假的,取消该企业本次评选资格。
七、2016年度中国家装行业“金钻奖·优秀设计机构”
1、申报企业应是 贰 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设计产值超过800万。
2、成立年限不低于6年。
3、2016年度拥有注册室内设计师10人以上(在机构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
4、连续三年完成室内设计作品不少于50件,被采用比例不低于80%。
5、最近三年申报机构年均获得国际国内设计奖项不少于3件(铜奖及以上)。
6、机构在所在城市或国内外其它城市拥有标志性设计作品两件或以上。
7、2016年度获奖设计作品(省级或以上,铜奖以上,方案类或实例类)6件或以上,获奖设计师3人或以上。
八、2016年度中国家装行业“金钻奖·优秀合作材料商品牌”
1、入围企业在所在行业排名为前十名以内。
2、企业成立年限不低于8年。
3、企业年产值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4、企业年全国范围内销售网点不少于300家。
5、企业合作家装企业不少于15家(指定立产品采购合同的家装企业)。
6、企家装渠道年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
7、企业在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家装专委会会员单位投票中排名本行业前5位。
8、产品在市场近三年内无投诉及媒体负面报道。
九、2016年度中国家装行业“金钻奖·新锐企业”
1、申报企业需在2008年以后成立。
2、企业拥有直属或加盟分支机构3家以上。
3、企业2015年产值超过1亿元,年均增长率不低于40%。
4、企业拥有员工数量超过200人。
5、企业在当地市场(指企业注册地)行业排名在前8名以内。
6、近三年内企业无消费者投诉或媒体负面报道。
7、无其他行业公认的负面事件发生(包括虚报项目、虚加材料费用、以次充好等)(以推荐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为准)。
上述所有奖项在公示及颁布之后,如发生针对获奖单位或个人获奖资格的投诉,经核实后将取消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予以公布,并列入行业不诚实黑名单。
十、评选费用:
评选只针对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家装委会员企业。参评及获奖家装企业不收取费用。
十一、评选办法:
1、商会甄选,专家推荐、省级协会推荐、主流媒体推荐相结合(一方推荐即可),企业自行申报。
2、媒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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