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空间设计大赛正式启动 申报细则公布

icon 2016-10-08 10: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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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推动室内设计事业发展,扩大设计师个人及团体的公众认知度,表彰优秀室内设计作品和室内设计师,提高室内设计师创作水平。由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主办,设计中国网承办的亚太空间设计大奖赛日前正式启动,面向全国征集设计作品。现将申报细则公布如下:

  为推动室内设计事业发展,扩大设计师个人及团体的公众认知度,表彰优秀室内设计作品和室内设计师,提高室内设计师创作水平。由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主办,设计中国网承办的亚太空间设计大奖赛日前正式启动,面向全国征集设计作品。现将申报细则公布如下:

 一、大赛名称:亚太空间设计大奖赛

  二、大赛宗旨:

  1.推动室内设计事业发展。

  2.扩大设计师个人及团体的公众认知度

  3.表彰优秀室内设计作品和室内设计师。

  4.提高室内设计师创作水平。

  5.促进学术交流与学习。

 三、主办单位: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

  承办单位:设计中国网

  支持单位:国际室内设计协会、全国各省设计协会、网易家居、腾讯家居、新浪网、搜 狐家居、搜 房网等百余家媒体

  支持院校: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央美院、、广州美院、鲁迅美院、天津美院、同济大学

  评委会组成:由国内外著名空间设计专家组成

  四、参赛对象:

  本会会员、国内外从事本行业的空间设计师、建筑师及设计单位、独立原创设计机构、建筑材料企业、各大专院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在校师生等

 五、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包括已建和在建工程、方案设计作品。参赛者应在2016年12月30日前,按照参赛要求、参赛细则中规定的方式提交参评作品资料。

 六、参赛作品类别

  A.住宅类(含居住、别墅、公寓、样板间)

  B.餐饮类(含特色餐饮,酒吧、茶室)

  C.文化、展览类(含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档案馆,纪念馆等)

  D.酒店、会所类(含宾馆、旅店、俱乐部)

  E.办公类(含银行、商业办公楼、行政办公楼)

  F.零售商业类(含专卖店、售楼处)

  G.休闲娱乐类(含舞厅、游乐场、KTV、SPA)

  H、市政、交通类(含邮政、电力、媒体、体育馆、健身房)

  I.教育、医疗类(含学校、科研楼、美容院)

  J.住宅类(含居住、别墅、公寓、样板间)

  收费说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参赛资料:

  1、个人参赛

  参赛报名表(电子版)。

  项目资料:实景照片或效果图、平立面图、设计说明(300字以内)、设计师照片及从业介绍

  2、机构参赛

  参赛报名表(电子版)。

  项目资料:实景照片或效果图、平立面图、设计说明(300字以内)、设计单位及工程业绩介绍

 八、奖项设置与宣传:

  按上述十大类,每类作品拟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优秀奖10名,提名奖10-20名。

  ◆奖励办法:

  一等奖,二等奖:颁发证书、奖杯

  优秀奖,提名奖:颁发证书

  颁奖时间与地址另行通知

  ◆宣传方式:

  获奖作品推荐在设计中国网免费宣传一年。

  获奖作品可推荐到网易家居、Sohu焦点、新浪网、搜 狐家居、搜 房 网等百余家媒体进行宣传,提升影响力。

 九、权利与义务:

  1、所有参赛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监督、建议的权利。

  2、所有参赛者有义务无偿将参赛作品版权授予组委会,供组委会传播、展览、出版参赛作品集之用;

  3、所有参赛者不得要求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参评资料,不向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组委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4、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参赛作品,组委会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5、参赛者应自行保证申报作品具有全部知识产权,如发现参赛者申报作品有不符合参赛条件情形,组委会有权在大赛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由此造成主办方损失的,概由参赛者承担;

  6、就参赛材料提交、展览、公示、宣传与出版等一切事项,参赛者无权向主办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报酬的权利,亦无权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

  7、如其他方对参赛产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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