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锁及家居五金静音白皮书
3.2 相关国家标准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分功能区的户外环境噪声指标,以等效声级表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下表中指标数据均摘自标准原文,其中昼间和夜间时段所对应的时间分别为:昼间6:00~22:00时,夜间22:00~6:00时。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昼间噪声限值dB(A) | 夜间噪声限值dB(A) |
0 | 50 | 40 |
1 | 55 | 45 |
2 | 60 | 50 |
3 | 65 | 55 |
4 | 70 | 55 |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中0类代表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如康复疗养区;1类代表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如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2类代表需要维护室内安静的区域,如商业、金融、贸易场所;3类主要指工业、物流活动区域;4类主要指交通干线附近区域。
GB 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该标准对各类民用建筑的室内声环境做出了规范要求,其指标以等效声级表示。下表中指标数据均摘自标准原文,其中昼间和夜间时段所对应的时间分别为:昼间6:00~22:00时,夜间22:00~6:00时。
单位:dB(A)
建筑类别 | 房间名称 | 时间 | 高要求标准 | 较高标准 | 低限标准 |
住宅 | 卧室、起居室 | 昼间 | ≤40 | —— | ≤45 |
夜间 | ≤30 | —— | ≤37 | ||
学校 | 语言教室、阅览室 | —— | —— | ≤40 | |
普通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音乐教室、琴房、教师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 | —— | —— | ≤45 | ||
舞蹈教室、健身房、教室楼中封闭的走廊和楼梯间 | —— | —— | ≤50 | ||
医院 | 病房、医护人员休息室、各类重症监护室 | 昼间 | ≤40 | ≤40 | ≤45 |
夜间 | ≤30 | ≤35 | ≤40 | ||
诊室 手术室、分娩室 | ≤40 | —— | ≤45 | ||
洁净手术室 | —— | —— | ≤50 | ||
人工生殖净化区 | —— | —— | ≤40 | ||
听力测试室 | —— | —— | ≤25 | ||
化验室、分析实验室 | —— | —— | ≤40 | ||
入口大厅、候诊室 | ≤50 | —— | ≤55 | ||
旅馆 | 客房 | 昼间 | ≤35 | ≤40 | ≤45 |
夜间 | ≤30 | ≤35 | ≤40 | ||
办公室、会议室 | ≤40 | ≤45 | ≤45 | ||
多用途大厅 | ≤40 | ≤45 | ≤50 | ||
餐厅、宴会厅 | ≤45 | ≤50 | ≤55 | ||
办公建筑 | 单人办公室 | ≤35 | —— | ≤40 | |
多人办公室 | ≤40 | —— | ≤45 | ||
电视电话会议室 | ≤35 | —— | ≤40 | ||
普通会议室 | ≤40 | —— | ≤45 | ||
商业建筑 | 商场、商店、购物中心、会展中心 | ≤50 | —— | ≤55 | |
餐厅 | ≤45 | —— | ≤55 | ||
员工休息室 | ≤40 | —— | ≤45 | ||
走廊 | ≤50 | —— | ≤60 |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该标准对工业企业的噪声排放做出了规范要求,其指标与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声环境功能区1~4类对应相同,同时明确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资料显示,对一般人群,40分贝以下为“安静”,35~50分贝适合“睡眠”和“休憩”,突然的噪音达到60分贝时,可使70%的人从睡梦中惊醒,而目前市场上的非静音门锁和家居五金的使用噪声峰值均在70分贝以上,与人性化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四、静音门锁及家居五金产品的静音指标及测试方法
GB 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规定,用于睡眠和休息的建筑夜间室内噪声指标范围为30~40 dB(A),昼间为40~45 dB(A);用于有安静需求的工作场所室内噪声指标范围为35~45 dB(A)。由于门锁及家居五金的使用过程产生的噪声基本属于瞬态噪声,直接引用基于连续等效声级的国家标准指标并不合适。在进行了较广范围的样本测试,并结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对非稳态突发噪声采样值的相关规定后,建议静音门锁及家居五金产品采用产品使用时段的A声级指标进行评判,指标上限为55 dB(A),并在此上限以下范围内分级,以满足不同使用场合和人群的需求。评判标准的主要内容建议如下:
a.静音类产品必须全面满足已有产品标准的所有要求;
b. 静音技术指标分级设定:高要求标准≤36dB(A),较高标准≤45dB(A),低限标准≤55dB(A);
c.测试的条件:基础噪声≤25 dB(A)的半消音静音检测室,实验装置运转噪声≤30 dB(A),被测声源距地面1米,距拾音器2米,且两者处于同一水平面;被测产品安装于测试装置上,以规定的速度操作,读取工作过程的噪声值;实验重复3次,取其中较大数值作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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